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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05-26]
信息标题 关于昌平区2010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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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关于昌平区2010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昌平区2010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按以下要求体检。

1、体检时间:201063上午7:1010:00

2、体检地点: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昌平区医院南侧胡同100

3、组织领导:昌平区人力社保局与昌平区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4、实施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体检内容: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6、体检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补体检人选,依此类推。

7、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费(男,280元;女,340元;已婚女性加妇科检查费30元共计370元)、已婚女性须携带结婚证原件。

8、请各位考生务于当天7:00前到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9、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10、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1、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3、考生须严格遵守并尊重工作人员的安排,礼貌待人。

二、考察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由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对考生德、能、勤、绩实施考察。

1、考察时间为61611

2、考察对象是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考生。

3、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用。

三、结果查询

体检和考察结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以下网站: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j.bjchp.gov.cn)

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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