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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06-02]
信息标题 关于2010年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及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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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昌平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0年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

及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市联席办的工作部署和昌平区选聘计划,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镇、街道通过组织“双选会”、资格初审和复试,于日前确定了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昌平区2010年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分组情况》见附件)。为了进一步做好选聘工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相关材料。请参加530复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66(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材料者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到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街1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科(四层)领取相关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领取体检及心理测评相关材料;其余人员领取前期提交的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同时请您予以谅解。

二、心理测评

(一)测评对象: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共计209人。

(二)测评时间:610(星期四)8002100

(三)测评程序

1、登陆心理测评专题页面;

2、输入测评登录号;

3、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完成心理测评;

4、提交结果后必须等待系统出现“提交成功”界面方可退出。

(四)注意事项

1、初选人员必须在610完成心理测评,未进行心理测评者视同其放弃应聘;

2、测评当天如有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69442549-8068

3、心理测评有关事宜详见《心理测评须知》(66发放)。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共计209人。

(二)体检时间:612(星期六)上午、13日(星期日)上午

(三)体检地点: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四)注意事项

1、请初选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或钢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情况填好,“应聘意见”暂不填)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初选人员自理,其中男生为240元、女生为300元(请提前准备好如数现金)。

2、请初选人员根据体检分组情况,分别于612(星期六)、13日(星期日)早晨700到达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在积水潭乘9191345快车到“南大街”站下车,向东至第一个十字路口再向南直行约300即到昌平中医院——路东,再向东100即到体检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南向约300)。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者视同其放弃应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详见《体检须知》(66发放)。

四、补录说明。因应聘昌平区大学生“村官”的人数达1468人,我区原则上不再从应聘其它区县的人员中补充人选。初选人员若出现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等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参加复试和“双选会”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补充。

请参加530复试的全体考生在仔细浏览此“通知”及附件后,务必于64日中午1200前致电80105939进行确认。

 

附件:昌平区2010年大学生“村官”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分组情况

 

昌平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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