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10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拟聘人选及近期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昌平区选聘计划,区人力社保局、社会办、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在6月17日至18日组织了“选聘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按照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汇总了综合成绩,并依此确定了社区工作者拟聘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昌平区2010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拟聘人选及体检分组情况》(附件)。为了进一步做好选聘工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入选人员领取相关材料。请未入选人员于6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材料者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到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房间,咨询电话80105939)领取前期提交的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同时请您予以谅解。
二、拟聘人员体检
(一)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共计187人。
(二)体检时间:6月24日(星期四)上午、25日(星期五)上午
(三)体检地点: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四)体检须知
1.请拟聘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或钢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情况填好,“应聘意见”暂不填)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初选人员自理,其中男生为240元、女生为300元(请提前准备好如数现金)。
2.请初选人员根据体检分组情况,分别于6月24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早晨7:00到达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在积水潭乘919支1、345快车到“南大街”站下车,向东至第一个十字路口再向南直行约300米即到昌平中医院——路东,再向东100米即到体检中心;工作日可拨打69718771咨询地址,面试当天可拨打13269383268或13488684066咨询地址)。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者视同其放弃应聘。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结合社区工作实际。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昌平区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检查结果无效。
2.体检表由昌平区统一提供,现场发放给受检者。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病史,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病史调查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当天早晨采血前不要饮水;受检者需提前憋尿(请提前准备一瓶矿泉水)。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到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医生,将“病史调查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区社会办工作人员。
请全体考生在仔细浏览上述内容及附件后,务必于6月23日中午12:00前致电69718771进行确认。
附件:昌平区2010年选聘社区工作者拟聘人选及体检分组情况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昌平区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