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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办理单位委托立户工作程序及须知


一、范围和条件
1、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工商部门注册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有关部门注册、批准的外省市驻京机构及跨国公司总部,均可到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存档立户手续。
2、本市存档人员应在5人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委托存档单位持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持法人证书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驻京机构及跨国公司持在京有关部门注册的合法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
5、需提供存档人员的准确姓名及档案所在单位或中介机构的具体名称。

三、办理程序
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2份,统一编号,委托单位、“中心”分别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请各委托单位妥善保存,单位名称变更或撤户时,须将委托单位保存的一份交回)。

四、收费标准
1、立户费200元。
2、存档费按20元/月/人计算,档案转入后缴纳档案管理费。
3、“中心”实行IC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一人一卡,每卡收押金20元,调出时交回IC卡,押金退回本人。

五、名称变更
委托存档单位因故名称变更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人事代理协议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办理单位名称变更手续,并留下新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撤户
存档单位因故办理撤户手续时,须持单位介绍信、《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协议注销手续,同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全部调出或转为个人存档。

七、须知
1、委托单位存档人员因故离开单位时,单位应为其开具同意转为个人存档介绍信或同意调出函,将存档卡或IC卡交与本人,由本人到“中心”签定《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或办理调出手续后,人事档案关系才算正式与原委托单位脱离。否则视同单位委托存档,单位应按时为其交纳存档费,并承担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
2、委托存档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人事干部或联系人等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与“中心”联系,做变更登记,以便工作联系。原人事干部要将存档卡或IC卡及有关人事工作进行交接,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3、委托存档单位由人事干部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职称评审除外)业务时,免带单位介绍信,非人事干部办理时,应将存档卡或IC卡交与本人,并开具同意办理该项事宜的介绍信,方能办理。办完后请存档单位及时将卡收回,以防止丢失。
4、有毕业生需求计划委托存档单位应在每年10月底以前在“中心”登记,11月份左右“中心”将根据登记的单位通知参加毕业生信息填报工作会。各单位应按时做好毕业生的申报及信息填报工作,否则不能办理外埠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5、各委托单位接收的本市及外埠毕业生,应按毕业生的接收程序办理各项事宜,详情请参照外埠及本市毕业生的接收程序,毕业生档案转入“中心”,由工作人员阅档,办理正式存档手续并发放存档卡后,接收手续才算完成。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转递档案的,“中心”不予负责。
6、各委托单位接收的本市和外埠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按时为其办理转正、工资定级、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手续,详情请参照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程序。恕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错过办理时间。
(1)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分配后工作满一年(以派遣证的时间为准)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办理员级职称认定手续;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办理初级职称认定手续;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办理初级职称认定手续。
(2)硕士学历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分配后工作满三个月(以派遣证的时间为准)为其办理工资定级手续,工作满两年办理中级职称认定手续;
(3)博士学历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分配当年为其办理工资定级和中级职称认定手续。
(4)从低一级职称向高一级职称晋升时,有低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员级晋升初级、初级晋升中级职称时须认满四年,中级晋升高级职称时须认满五年,并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和继续教育学时。
各委托单位在办理职称认定和评审时,应在达到的工作年限内7月底前(工作时间计算到12月底)将认定和评审的各种材料交至“中心”,以免错过认定和评审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各委托存档单位应按国家的文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中心”可以为单位代办各项保险。
8、“中心”对存档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可在“中心”任一窗口办理全部事项。
9、“中心”是北京市人才职业介绍网(局域网)的会员单位,凡登陆北京市人才职业介绍网即可查询全市十八城区的人才信息。在任一会员单位办理的查询卡,可在各会员单位查询。详情请参照单位办理入网招聘查询工作程序。“中心”还承办北京市大型人才交流会的报名和参展工作,有参会意向的单位可办理报名参会手续。委托存档单位的招聘信息可免费在“中心”网站发布。
10、“中心”随时将有关人事人才的政策、信息及通知等,在“中心”网站公布,如有需要,敬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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