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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Personnel Agent
办理北京生源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接收、转正程序


一、接收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昌平区生源,具有城镇非农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
二、接收程序
(一)就业应届毕业生
1、出具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
2、中心审核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毕业生持盖章后的协议书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派遣及转档手续。
4、毕业生持档案、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注:存档人员须按文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由院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派遣至北京市昌平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就业报到证》派遣单位也为北京市昌平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三、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转正、定级
凡由中心接收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见习期满(报到后,工作满一年)后持工作总结一份,到中心领取并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由接收单位出具意见和鉴定后报中心审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凡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毕业生,档案不能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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