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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Personnel Agent
非北京生源接收程序及须知


一、接收范围及条件

1、凡与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定委托存档人事代理协议且提前申报非北京生源接收计划的单位,均可申请办理接收手续。
2、毕业生须系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生的毕业院校须国家部委所属的重点院校或“211”工程所属地方院校,所学专业须北京市紧缺专业。

二、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生
(1)推荐信。
(2)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章,各科成绩不得有补考。
(3)非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须有外语四级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
推荐信、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要求与本科同。
3、近期一寸黑白大头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

三、办理程序

1、将所需材料交区人才中心审核,再报区人事局审批。
2、按市人事局要求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由区人事局报市人事局审批。
3、审批合格的毕业生持市人事局开具的“非北京生源接收函”到学校换取协议书。在“择业范围”栏填写“同意在京择业”,在“分配方式”栏填写“统招统分”,或由所在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出具“同意在京择业”、“统招统分”证明。
4、单位持毕业生协议书到“中心”及区人事局盖章后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5、各单位将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卡、身份证收齐交与“中心”,统一由区人事局到市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
6、户口落于“中心”集体户的,由“中心”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7、落户后将报到证交与“中心”,统一到区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8、待毕业生档案转至“中心”后,各单位要及时办理存档手续,对未到的档案要及时催转,避免出现丢失档案现象。

四、收费标准

1、接收费100元(代市人事局收)。
2、户口卡工本费(代派出所收)。
3、更换身份证工本费20元(代派出所收),非北京毕业院校的毕业生交。
4、集体户口管理费每人一次性交纳800元,每年收取60元。

五、须知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须于每年的10月份左右申报明年的接收计划,未报计划的单位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具有指标限制。
3、紧缺专业每年以市人事局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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